发表批评文章,如果针对的是某个当权派,且这个当权派又能决定你的命运,那出于保护自己,匿名或署个笔名完全可以理解。君不见,现实中有太多的人因举报本单位或本系统领导恶行而遭打击报复么?既然时下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那写文章揭露问题当然得署笔名,这是迫不得已的免却后顾之忧之举。可探讨理论问题,就用不着如此遮遮掩掩,你不同意张观点、李观点,尽可以坦诚讨论,写文章署真名表明你的基本立场,一让被批评者感到你胸怀坦荡、 光明磊落,敢于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任;二让被批评者知道“你是谁”,便于他反过来了解你这个人以及你这个人的理论建树,或向你学习,或向你进行更到位、更全面与更有力的反批评。否则,仅仅出于为写文章而写文章,看不惯一切,把自己某个书学观点当作绝对真理,认为凡不与自己立场相同者都是错误的,用上数十个笔名一一反驳,甚至对同一个批评对象写上两篇以上批评文章,那又怎能不让读者深恶痛绝呢?有的好用笔名写批评文章的人应记者采访时,竟然这样为自己开脱:我用笔名是为了更好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如署真名,人家就有顾虑,不好意思对我进行反批评了。我以为,这叫做自作多情,太高估自己了,你是什么样的人物,看了你的批评竟不敢对你进行反批评?其实,你的真实心态更大可能当是——以笔名发表批评文章,一则表明他人都说错了,只有自己惟一正确;二则拒绝读者监督,不让读者知道你居然对那么多人的观点都不赞同,而把你当作一位“好好先生”;三则不让被批评者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无法反过来检验你坚守的观点有多少合理成分。不久前,《书法报》②发表了一篇署名“郑旺”的文章,对刘宗超先生《汉代书法美学思想中的核心观念》③一文进行批评,可比较阅读之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他没有读懂刘文就拿笔批评起来了,或许他是恶意为之,不然批评别人何以要断章取义呢?刘文本来有几段完整文字,分别阐述几个具体观点,但这位“郑”先生只引述其前半部分(对后半部分则视而不见、有意隐去),引述之后使按照自己的曲解进行振振有辞的批评。试想,这样的文风是一个真正从事书法理论研究者所应有的么?可他没有署真名。读者与被批评者都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他躲在暗地里窃喜,他逃避了不该逃避的责任,如果这位作者真的心底无私的话,那看了我们的质疑,就该公开表明自己的身份:我就是“郑旺”,“郑旺”就是我。但事实上,这只能是一种奢望,目前,书法理论界还缺乏像季先生那样不戴假面具、不欺骗芸芸众生的精神,因而,用笔名发表理论批评文章的现象还得无休止地继续下去。 季先生的“三辞”之举让我联想到书法界的通稿现象,主要因为通稿现象上演的迷惑世人之丑剧,与季先生的“三辞”精神正好处于对立的另一极。近年来,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了不少活动,其中书法展览与理论研讨会最令人关注。每次活动开展前后,我们都能从五六种书法报刊上读到由主办方提供的通稿,那些通稿,无一不把“公正透明、阳光评审”的口号喊得震天响,甚至连繁琐而冠冕堂皇的评审纪律与评审细则也和盘托出,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书法大众坚信:中国书协在辛辛苦苦地为大家做事,而且绝对大公无私,没有一点儿值得批评的地方!假如事实真的如此的话,我们当然一百个欣慰、一百个拍手称快,为当届书协班子投上一张神圣的“满意票”。可事实真相却是令人遗憾甚或令人愤慨的。报上已经披露,由新一届中国书协主办、湖南省书协与湖南省书画研究院承办的第一个主题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展览——“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全国书法展”,对苏州市书协集体送交的83件应征作品,居然连邮包都未启封,然参赛费却分文不漏照单全收。④
2006年9月,由中国书协、浙江省义乌市政府主办的“行书大展”与“草书大展”评审结束,“东道主现象”依然如故,面对记者的提问,某书协头儿感叹到:人家出了钱,不照顾一下行么?看来,有些奖项或入选数确实是用钞票换来的,而这些,我们在主办方拟定的通稿中能看得到么?最糟糕的是2006年10月“第七届全国书学讨论会”的评审,竟然出现了“东道主现象”与“评委举奖不避弟子现象”强强联手的丑闻⑤,但通稿对此依然只字不提,倒在以往的常规做法中,别出心裁地加了两个新花样,即“糊名评审”与“网上公示”。其实,他们设置的只在终审时使用的所谓“糊名评审”纯属做秀,部分评委对自己弟子、对本省作者的论文早已谙熟于心,再糊名也能从中轻易分辨出来;至于“网上公示”获奖文章请大家监督,也属一种做秀,因为针对获奖文章,虽然已有网民指明某篇系剽窃、某篇错误百出、某篇选题老化、某篇不像论文……但结果能让主办者把它们从“获奖名单”中一一清除么?还有,二届“兰亭奖”创作奖的评审亦黑幕重重,直令某位莅临现场的耿直记者气愤难抑,于评审结束当晚就写了一篇3000余字的揭露内幕之文章,只因某位书协头儿“救火”有方,最终使这篇文章未能公开发表。然而,再看一看有关二届“兰亭奖”评审通稿,那上面说得又是何等动听、何等令人欢欣鼓舞啊! 有人大惑不解:书法评审有这么多的“幕后新闻”,为什么通稿都不敢提及呢?其实,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留一块遮羞布给这些活动受益者。假如揭开这块遮羞布,像演艺人张钰在网上公布娱乐圈“潜规则”那样,那今后谁还会受骗上当积极参与他们组织的活动,让他们继续捞好处呢?相反,只要用通稿这块遮羞布把真相掩盖者,不让书法大众知情,则什么样的骗局都可一轮又一轮地表演下去。可见,这些活动受益者们,之所以要用通稿的“假话说尽”来进行遮羞,是充满韬略的,他们要为自己下一轮的“丑事做尽,好处占尽”做好铺垫啊! 书法评审在过去也不是十全十美,但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还比较少见。也许受官场腐败风气的影响,现在的获奖(以及如过江之鲫般的书协各大专业委员)有的已演变为要拿钱或可以拿钱去“买”了。有位知情者告诉笔者,现在各类大展大赛,如果与主要评委没“关系”,那你最好不要投稿,投稿了,即便达到“天下第一”之水准,也肯定获不了奖,顶多碰个“入选”,既无奖金好拿,又白白搭上了自己的辛勤劳动成果;你不要看现在中国书协的副主席、理事与各大专业委员比前几届都翻了好几番,但仅凭专业实力,谁也别想捞到一个,要捞就得开动脑筋做足“书外功”,经常跑书协或书协的主管部门,一旦跑的功夫到家,
纵然你是一位书法门外汉,亦能如愿以偿,要么捞个副主席,要么捞个理事,要么捞个专业委员。写到这里,我不禁自责起来:“罪过!罪过!”这不是在教人使心眼、走歪门邪道么?须知,现实中尽管有人确实如此在做,但毕竟都是“悄悄”进行,谁也没把它写入通稿啊!你这么一说,大家群起而效之,岂不推动某些当权者腐败升级、加大走歪门邪道者的成本么?这种后果完全可以想见。或许正因为如此,某些当权者与走歪门邪道者都不约而同地学起官场上的贪官谋略——“说的不做,做的不说”,就像大贪官成克杰那样,在丑行暴露之前的一次扶贫会议上,竟声泪俱下地表演道:“一想起全区还有那么多群众达不到温饱,我就睡不好觉!”种种私下已经进行、正在进行以及还将继续进行的“权钱交易”之丑行,我们只能从一些知情者的闲聊中得知,只能从一些正直记者的曝光文字中得知,在大大小小的通稿中则谁也无法看到。通稿服务于既得利益者,以着意掩盖他们的丑行为使命,说出来的都是他们从来没有做过的。所以,通稿之假可谓假得有“源”、假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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